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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湖南省扶贫办关于开展百名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阳光致富带头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5 信息来源: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州残联、扶贫办: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树立“自强自立可敬、自主脱贫光荣”的鲜明导向,激发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内生动力,省残联、省扶贫办决定开展百名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阳光致富带头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先扶志”指示为引领,挖掘一批身残志坚、奋发有为、积极向善、事迹突出的残疾人,树立可学可比、可信可鉴的阳光致富先进典型,充分展示我省残疾人超越自我、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浓厚“自强自立可敬、自主脱贫光荣”的氛围,激发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动员更多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到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中,确保坚决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实现全面小康中不让一个残疾人掉队。

 二、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承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

三、评选范围

纳入评选的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我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处于就业年龄段,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65周岁;

(三)纳入近年残联组织开展的阳光增收计划或当地政府的扶贫开发项目;

(四)当地群众公认、社会评价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

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不参与评选。

四、评选标准

(一)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农村残疾人参加实用技术培训、接受残联等部门提供的技术指导、生产发展扶持等服务,参与“种养加”及设施农业项目,实现就业增收,家庭人均年收入在8000元以上;自强不息,回报社会,事迹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

(二)残疾人阳光致富带头人。本人为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带动和帮助10户以上残疾人家庭实现阳光增收脱贫或3户以上残疾人家庭成为阳光致富示范户;自主创业,辐射带动,创造条件解决残疾人就业增收,引导和带领广大残疾人脱贫致富或使广大残疾人受到教育和鼓舞,得到残疾人和社会广泛赞誉、普遍认可。

五、名额分配

(一)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阳光致富带头人全省总计评选100名,两类典型不做名额区分,各地根据候选人情况自行推荐相应类别。

(二)省残联优先分配11个深度贫困县每县1个名额,其余名额以全省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脱贫计划任务为基数,适当向其它贫困市县、工作绩效较好的市州倾斜,具体分配情况见《湖南省残疾人阳光致富典型评选名额分配表》(附件1)。省残联将名额分配到市州后(含指定给深度贫困县的名额),市州再根据情况将名额分配到县。

(三)主办方联合承办方从100名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阳光致富带头人中遴选20名事迹特别突出的典型,深入进行挖掘,重点采访报道,然后以社会公众投票等方式评选出10名最美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阳光致富带头人。此20名典型根据情况个人事迹情况进行评选认定,不再按市州进行分配。 

六、评选时间

   评选活动时间自2018年5月开始,2018年10月中旬结束。

七、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5月下旬-6月下旬)。省残联、省扶贫办联合下发评选通知,组织市州进行评选和推荐。同时,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宣传此次评选意义、评选对象、评选标准、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让评选活动家喻户晓。

第二阶段:层层推荐(7月上旬-7月下旬)

采取个人自荐,组织审核,社会公示,自下而上、层层推选的评比方法。候选人填写推荐表一式3份(A4纸),市州残联汇总后形成推荐名册,连同推荐表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7月31日前报省残联教就部,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省残联教就部邮箱。

第三阶段:典型宣传(8月上旬-9月中旬)

从100名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阳光致富带头人中遴选出20名事迹特别突出的典型,组织媒体进行采访,深入挖掘事迹,进行重点宣传。

第四阶段:网络投票(9月中旬-9月底)

开通网络投票,投票结果作为10名最美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最美阳光致富带头人的评选参考。

第五阶段:评审公示(9月底-10月上旬)

省组织专家和群众代表、新闻媒体代表进行评审,确定10名最美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阳光致富带头人入围名单,并在媒体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对被举报的入围人选,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围资格,依次替补得票高的人选。

第六阶段:总结表彰(10月中旬)

结合“扶贫日”宣传,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10名最美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阳光致富带头人先进事迹,对最美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阳光致富带头人获得者和提名者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意义,加强部门协调,周密安排部署,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产生程序进行,体现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做到优中选优。深入发动群众,突出群众推、群众评、群众学,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把评选表彰的过程作为学习宣传先进事迹的过程,广大残疾人朋友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过程,使评选表彰工作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

(二)坚持公开公正。在评选推荐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搞照顾,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全过程,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残疾人评选推荐出来。对虚构事迹材料、违反评审规定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撤销评选资格。对于已授予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阳光致富带头人荣誉称号的表彰对象,如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行为,将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

(三)加大宣传力度。省委宣传部将根据工作进程,安排省直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有关领导将出席颁奖仪式。各地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协调,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将宣传活动贯穿于推选活动的始终,采取全媒体报道、悬挂宣传标语、滚动显示屏上展示等形式,宣传活动主旨,报道评选活动情况和社会反响,宣扬先进典型的事迹,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残疾人事业的浓厚氛围。推荐上报的评选对象,至少要在当地市州主流媒体有一次以上的宣传报道。

 

附件 1.湖南省残疾人阳光致富典型评选名额分配表

     2.湖南省残疾人阳光致富典型候选人推荐表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湖南省扶贫办

2018年5月10日

 

联系方式: 省残联教育就业部    文立平  0731-84619504

        省扶贫办政策协调处   饶  杨  0731-82214255

邮    箱: hnjjb@126.com

 

附件1

湖南省残疾人阳光致富典型评选名额分配表

市州

名额

备注

长沙市

4

株洲市

5

湘潭市

3

衡阳市

10

邵阳市

12

含深度贫困县1人

岳阳市

6

常德市

8

张家界市

4

含深度贫困县1人

益阳市

6

永州市

7

郴州市

7

娄底市

4

怀化市

11

含深度贫困县2人

湘西州

13

含深度贫困县7人

合计

100

11

说明

深度贫困县名额,由省残联、省扶贫办单独给予,不占用其按基数和绩效应分配的名额。

 

附件2

湖南省残疾人阳光致富典型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照片

出生年月(   岁)

政治

面貌

电话

残疾人证号码

微信

残疾类别

及 等级

家庭

人口

QQ

家庭详细地址

推荐典型类型 

阳光致富示范户 □              阳光致富带头人□ 

家庭主要

成员

县级

意见

 

残联 (盖章)          扶贫办 (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

意见

 

残联 (盖章)          扶贫办 (盖章)

               年   月   日

是否列为最美阳光致富典型候选人及推荐意见

 

市残联 (盖章)      市扶贫办 (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

评定

意见

残联 (盖章)      扶贫办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个人简历及主要事迹可以另附页说明;2、市州如拟将候选人作为最美致富典型推荐,请另附不少于3000字的事迹材料及个人生活工作照片五张。3、上述材料纸质及电子版由市州残联统一报至省残联教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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