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业务信息>建议提案>详细内容

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260号提案的会办函

发布时间:2019-06-05 信息来源:市残联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住建局:

社会福利常德市委委员程本群等2位委员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困难“陪康”家庭纳入租房补贴范围的提案》已收悉,经我会认真调查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贵单位参考:

一、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联是群团组织,“代表 服务 管理”是各级残联组织的职能。因此,本着这一基本职能,我市残联自成立起,作为残疾人的桥梁与纽带,就积极为残疾人的利益鼓与呼。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残疾人事业也越来越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更加重视民生,更加关注弱势群体,出台了许多惠残政策,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不断改善,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培训、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与服务得到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战略实施以来,贫困家庭“两不愁、三保障”政策基本落实,残疾人拥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据统计,截止到2018年底,我市8万贫困残疾人中已脱贫5.8万人,除去兜底保障外,仅有1.2万尚未摆脱贫困。对于未脱贫残疾人,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县残联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与各部门紧密配合,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确保“小康路上残疾人一个也不掉队”。

二、存在的问题

正如程本群委员在提案中所说,残疾人作为社会最弱势群体,面临着比常人更多的实际困难,其脱贫解困难度更大更艰巨,“陪康”家庭问题即是其中一种。对于这部分困中之困、难中之难、艰中之艰的残疾人家庭所存在的问题,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并努力解决之。否则,将制约着脱贫攻坚目标的顺利实施。

三、一点建议

针对陪康家庭存在的现实困难和问题,由住建、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共同出台文件,整合资源,明确职责,从政策上给予“陪康”家庭实实在在倾斜扶持。

常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49

签发人:田大春                  联系人:宋华维

联系单位:市残联                联系电话:7877333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