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确保我市残疾人工作“十二五”期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在全省、全国再上一个新台阶,市残联就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进行了认真调研,并就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思路作了深入思考。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残疾人基本情况
根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目前我市共有残疾人413874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81%。其中,重度残疾人38243人;六类残疾人中,肢体残疾人130120人,听力言语残疾人102141人,智力残疾人28806人,视力残疾人66053人,精神残疾人27398人,多重残疾人59356人。
二、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
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残疾人生存状况堪忧。一是困难面大。目前,我国确定的贫困线为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我市低于这一标准的贫困残疾人约有8.6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21.7%,占贫困人口总数的50%左右。二是保障水平低。其一,生活补助低。由于低保标准偏低,残疾人基本生活需要很难满足,特别是重度残疾、一户多残和老残一体的残疾人家庭虽然享受了高于30%的低保政策,但生存状态依然很艰难。其二,住房普遍差。全市仍有近6000户残疾人家庭无房居住或住危房,而且,残疾人危房改造难度大,目前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每户成本平均至少在4万元左右,而中央、省残联项目扶持资金仅1万元,资金缺口很大。其三,康复扩面难度大。如全市“0—6岁”的残疾儿童有近8000名,可通过康复治疗恢复功能的有3900名,但由于康复服务机构数量有限,康复技术力量匮乏、康复资金短缺等原因,每年仅能对100多名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抢救性康复,还有大多数残疾儿童只能排队等待,白白错过儿童康复的黄金时期。其四,就业难度大。受身体素质、文化水平等因素制约,残疾人劳动技能单一,就业门路狭窄,在就业竞争中处于明显劣势。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一些福利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难度较大。歧视、排斥残疾人就业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单位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缺乏正确认识,不愿招收残疾人。据统计,我市城镇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有近10万人,只有2万多名残疾人落实了就业岗位,就业率仅20%。
2、优惠政策落实难以到位。一方面,残疾人政策的制定未能及时地跟上经济社会的发展,未能完全反映出残疾人的真实的、现实的需求,特别是政策措施不明确,各相关部门需要承担的责任不具体,致使政策的价值大打折扣。从2011年市政府对各地各部门执行《常德市残疾人扶助办法》的督查结果来看,该办法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主要因为该办法的部分条款与变化后的环境不相适应。另一方面,政策落实不到位,2010年市政府颁布的《残疾人扶助办法》规定,将福利彩票管理部门当年募集资金中本级留成部分的10%划作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专项基金。由于多方面原因,该项政策至今未能完全落实到位。
3、事业发展经费严重不足。一方面,公共财政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投入不到位。作为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残疾人事业应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摆在优先发展位置,重点谋划、重点推进。但由于受到发展经济的惯性思维影响,残疾人事业还未得到各级领导应有的重视。正因这样,财政在残疾人事业上的投入也很少。如需要康复的对象多,需求旺,所需资金额度大,但一直以来县市区都未将残疾人康复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以致残疾人康复工作难以为继。另一方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难度越来越大。一些企业为规避残保金征缴,四处低价收集残疾人证,伪造残疾人虚假用工信息,致使残疾人保证金征收率普遍偏低。另外,我市对建筑行业残保金的征收一直难以有质的突破。
4、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滞后。由于县乡财政实力不足,财政投入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同时,残疾人服务行业高成本、低效益的特性,难以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导致基层残联组织缺乏编制、人员,残疾人干部配备普遍不足,工作人员多为兼职,村(居)聘请的残疾人专职委员补助水平较低,难以满足残疾人工作日益增多、分工日益明确的需求。
5、残疾人群体维稳压力遽增。由于身体缺陷等多方面的原因,残疾人文化水平普遍偏低,文盲率占15%左右,因而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难度较之正常人要大得多;同时,因为自卑的心理、艰难的处境以及受到的不公正的待遇比正常人要多,残疾人要求就业脱贫、希望平等参与的诉求也逐年增多,这对残疾人维稳工作加大了难度。特别是近年来,由于残疾人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增强,残疾人涉稳事件也不断增多,特别是一些残疾人以维权为名,抱团成群,越级集访事件时有发生。仅今年四月份,就先后发生两起百名盲人集访市残联事件。
三、外地的工作经验
1、残保金征收方面的可借鉴经验。残保金征收一直是残疾人工作的重点。如何将该收的残保金全部收上来也一直各级残联组织面临的难题。2011年,张家界市市本级通过与市地税局联合发文,扩大残保金征收对象的范围,对残保金征缴工作的盲区——建筑安装行业的企业和个人按照工程总造价的1.5‰附征残保金,残保金征缴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去年的征缴额已突破2000万元,从往年残保金征缴工作的后进单位一跃成为先进单位,为其发展残疾人事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反观我市,近年来残保金的征缴额一直徘徊在800万左右,以致事业发展经费紧张,形成掣肘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瓶颈。
2、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贴发放方面的可借鉴经验。重度残疾人是残疾人群体里最为弱势的群体,为解决这一部分人的特殊困难,目前,我省长沙、湘潭、株洲、衡阳、岳阳和邵阳等地纷纷出台措施,对重度残疾人实施了特殊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80元不等。特别是株洲市,在全省首开先河,强化“政府出台政策、残联审批管理、财政落实资金”的工作模式,为市城区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一二级特困残疾人分别按60元人·月、40元人·月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切实改善和提高特困重度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四、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1、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工作机制,建立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健全残疾人工作运转机制、残疾人工作绩效考核机制、残疾人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检查考评机制等,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或为残疾人康复教育解决资金难题,或积极为残疾人培训就业奠定基础,或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形成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齐抓共管残疾人工作的合力。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浓厚氛围。加大扶残助残活动宣传力度,不断丰富宣传内容,让全社会充分了解残疾人自强自立、自主创业以及残疾人工作者、助残志愿者爱岗敬业、扶残助残的先进事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动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发展残疾人事业,不断营造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社会氛围,从而为全社会共同关心残疾人事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2、加大“两个体系”建设力度。进一步创新思路,大力拓展服务项目和内容,全力提升保障水平。一是大力增强服务能力。抓好市康复托养中心建设项目。搞好市直劳服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各县市区争创省级“阳光家园”示范机构,东城、南城阳光家园争创国家级“阳光家园”示范机构。着力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残疾人托养事业,逐步培育和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行业协会。加强与助残社会组织的联系和合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承担适合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二是认真开展教育助学工作。建立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加大助学力度,进一步落实好残疾人就学优惠政策;建立0—6岁残疾儿童筛查、报告、转衔、早期康复教育、家长培训和师资培养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力推进就业扶贫项目。进一步摸清残疾人就业愿望及企事业单位残疾人用工情况,认真做实残疾人职业培训、岗前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残疾人社区服务、家庭服务、便民网点就业的综合扶持试点,促进残疾人就近就业。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加大残疾人就业基地和培训基地建设力度,鼓励民间资本兴办残疾人就业基地,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残疾人培训行业;探索基层残疾人扶贫服务社建设;协调落实贫困残疾人口优先享受国家扶贫开发和惠农政策。四是稳步实施康复扩面工程。紧紧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加大康复服务宣传,夯实康复工作基础,争取康复经费和器材,健全康复工作机制,出台《常德市残疾人康复救助办法》,大力开展“光明工程”、“助听工程”、“助行工程” 等康复活动,逐步扩大残疾人康复的服务面,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优质的康复服务。五是全面提升保障水平。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相结合的原则,将残疾人普遍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吸取长沙、株洲等地经验,积极推动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贴试点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出台《常德市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实施方案》,将人工耳蜗植入、假肢、矫形器、助听器配置等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重点解决农村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3、健全保障机制。一是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分步成立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公募基金会),健全理事会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募捐活动。二是建立多方帮扶机制。通过用地保障、信贷支持和政府采购等形式,鼓励民营企业、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兴办残疾人就业、教育、康复、托养服务、培训等各类社会组织,形成全社会兴办残疾人事业的强大合力。三是建立志愿服务机制。在市县两级建立残疾人志愿服务指导机构,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将志愿助残工作纳入志愿服务总体规划,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评价激励、权益维护机制,促进志愿助残服务的专业化、常态化、长效化。四是完善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机制。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残疾人民生项目的补贴和支持力度。强化措施,采取灵活的征收办法,启动建安企业残保金征缴工作,逐步化解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不足的矛盾。
4、加强干部培训。加快市、县两级残联组织中青年干部及残疾人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配备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培训残疾人工作者,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水准和综合服务能力,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风硬、能力强、素质高,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立优秀残疾人人才库。
5、实施分类管理。对各种残疾人实施分类管理,提升各类残疾人组织化程度。加大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赋予其管理、服务的职能,增强独立开展活动的能力,确保其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管理”的中介作用,从而活跃基层残疾人生活,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