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落实2009年湖南省“16000名残疾人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项目”方案
常德市落实2009年湖南省“16000名残疾人
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项目”方案
根据湘考发[2009]1号《关于印发〈2009年为民办实事考核指标分解一览表〉的通知》精神和省残联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要求,为改善我市残疾人就业状况和生活水平,让更多的残疾人参与富民强市、和谐常德建设,圆满完成残疾人培训项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抓住市委市政府把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机遇,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参与、面向就业、讲求实效、因地制宜、免费培训”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和任务,有计划,有步聚地推进残疾人培训工作。
二、培训任务
1、全市任务1500名。根据各县市区残疾人口数量及项目执行能力分解下达任务(见附件一)。
二、组织领导
市残联成立了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由涂传勇理事长任办公室主任,曾召盛副理事长任副主任,联络员程本群。办公室设在群宣就业科,承担日常事务。各县市区残联也要相应成立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并将名单上报市残联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制定方案。各县市区残联要制定落实2009年湖南省“16000名残疾人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项目”方案,层层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措施,落实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
(二)签定责任状。为确保完成培训任务,各县市区残联与市残联签定责任状。
(三)经费来源。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原则上实行免费培训(含食宿费、培训费、实习费、交通费),培训费用由省、市、县(含乡、镇、街道)三级分担,并列入财政预算。职业技能培训费按人平2000元标准,由县级负担1000元,市级负担400元,省级负担600元;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按人平700元的标准,由县级负担300元,市级负担200元,省级负担200元。仍有不足的,由各县追加。
(四)项目管理。市县两级建立“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项目”数据库、登记表(见附件二)和花名册(见附件三),并可以随时通过电脑查阅有关资料,各县汇总后要报至市残联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坚持实行培训进度月报告制度(见附件四);市残联按季度组织抽查并不定期督查,下发工作情况通报。各县市区要向市残联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上报信息,反映工作动态。
(五)奖惩办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作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内容之一,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市人民政府将对任务完成好的县市区残联给予表彰奖励。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或在项目实施进程中弄虚作假、挪用培训资金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实施要求
(一)因地制宜选择培训项目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是指对有一定劳动能力而未就业、需要转移职业、已就业需要提高技术水平的残疾人所进行的技能培训。包括就业前培训、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和在职培训,适合残疾人特点的职业技能培训有盲人按摩、缝纫、计算机应用维修、蜡染、电器修理、理发、厨师、油画、木雕、工艺品制作、编织培训等。
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是指针对农村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进行的以提高种植、养殖和简单农副产品加工水平为目的的中短期培训。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实用技术培训有禽、畜、水产、特种养殖以及农作物、经济作物种植培训等。
培训方式可组织残疾人集中培训,也可以采取“残健融合”的方式培训。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应遵循面向市场、因地制宜的原则,紧密结合当地产业实际和残疾人需求,合理确定培训项目。
(二)规范有序推进培训
1、市残联制定了《常德市落实2009年湖南省“16000名残疾人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项目”进度时间安排表》(见附件五),各地培训任务在10月底完成,1-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5-10月为培训阶段,8月底之前各级项目资金落实下拨。市残联于11月初进行检查验收。市考核办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最终检查认定。
2、根据项目特点逐期制定培训方案。
3、由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和师资承担具体培训工作。
4、根据培训项目科学制定课时安排,培训必须达到必要的课时标准。职业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实用技术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5、培训结束时,要组织考核,对合格学员颁发结业证书,达到技能等级的要核发技能等级证书,对不合格学员进行补习直至考核合格。
6、建档到人,对每个培训对象的基本信息要建立书面档案和电子档案,以备检查。
7、验收到人,定期对培训对象进行回访,对培训时间、培训质量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残联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11月初通过抽查、核查等方式,对照《常德市落实2009年湖南省“16000名残疾人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项目”验收标准》(见附件六)逐项检查验收。
(三)做好培训后的就业扶持工作
坚持用培训后就业情况检验培训效果。要把促进就业作为培训目的,把推荐就业纳入培训计划,把职业指导、创业指导纳入培训内容,积极推荐、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和从业。已经开展了就业(创业)扶持工作的和有条件的地方要对培训结业的残疾人优先扶持,给予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结合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推行康复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政策、落实《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和《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帮助残疾人实现创业、就业和从业。
(四)发挥各级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作用
各级残疾人就业培训中心要在2009年湖南省“16000名残疾人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要开展技术含量高、地方特色鲜明、各县培训人数少不便集中开班的培训项目。培训对象由基地自行组织,各级残联要配合支持、积极输送人员。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组织的培训项目,其培训工作和人数纳入市本级135人的年度考核及统计范围,各县不得重复考核和统计。
(五)整合利用社会培训资源
把残疾人培训工作纳入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扶贫等部门的有关培训政策、资金、项目的扶助范围。联合现有各类培训机构、特教学校、厂矿企业开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班;动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厂矿企业的专家教授、技术人员参与残疾人培训。各级残联要在政府领导下,形成“政府主导,残联组织、部门配合、残疾人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