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残疾人电动针车缝纫工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0年残疾人就业援助活动的通知》(湘残教就字〔2010〕1号)精神,深入做好残疾人就业援助工作,我中心定于2010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衡阳新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举办一期残疾人电动针车缝纫工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人数
50人,男女不限;每个市州推选的学员不超过3人(衡阳市除外)。
二、学员条件
1.具有本省户籍;
2.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
3.下肢残疾人,年龄在40岁以下,视力正常,身高1.55米以上,生活能自理(因工作需要,上肢及右下肢残疾者不能被录用)。
4.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者农村贫困家庭、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输送地县市区残联证明)。
三、培训时间
50天。
四、培训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培训费、职业技能鉴定费、住宿费、伙食费补助(每人每天15元)由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承担,所需费用从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交通费、培训期间伙食费不足部分、日常生活用品购置费等由学员自理。
五、学员结业待遇
学员结业,经鉴定合格的,发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推荐到湖南Adidas荣阳鞋业有限公司、湖南飞利达鞋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工作(平均月薪1400元左右,厂方提供住宿和伙食补贴、负责办理工伤保险)。
六、其他
1.本培训项目为2010年残疾人就业援助活动的一部分,是我中心探索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开发残疾人就业岗位的一次尝试,请各市州中心积极配合做好学员的遴选工作。
2.本培训项目采取订单式培训,为残疾人进行岗位援助,学员主要来自零就业家庭和特困家庭,对学员反映的一些实际困难,请各地配合做好工作,能解决的尽可能帮助解决。
联系电话:0731—84619580 84619577
传 真:0731—84619575
E- mail: zypxk409@163.com
联 系 人:陈 锋 易克林
湖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