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常德市残疾人职业技能与实用技术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2011年常德市残疾人职业技能与实用技术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依此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2011年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任务分解表》
2、《培训人员(残疾人)花名册》
3、《2011年14000名残疾人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登记表》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技能培训 方案 通知
2011年常德市残疾人职业技能与实用技术培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组织开展“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年”活动的通知 》(残联〔2010〕263号)精神,依据省残联印发的《2011年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与实用技术培训实施方案》(湘残教就字〔2011〕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全市任务1100名。市残联根据各地项目执行能力及残疾人培训需求状况分解下达任务(见附件1)。
二、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残联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的残疾人培训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分配下达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市县两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具体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各县市区的培训方案在2011年3月25日前报市残联群宣科。
(二)认真部署实施。各县市区残联要精心组织,确保培训计划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各级残联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结合培训工作的开展,深入村(社区)、残疾人家庭,做好农村、城镇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调查摸底工作,实名制掌握农村、城镇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就业、失业底数和培训需求。
(三)强化培训和就业衔接。加强培训和就业的衔接,培训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突出地域经济特色和产业特点;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和“实际、实用、实效”原则,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结合“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年”活动,积极为就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残疾人、即将毕业的残疾大中专学校学生及其他属于援助对象的残疾人组织专场招聘会,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之间搭建桥梁。各县市区全年组织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应不少于两次。
(四)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作用。各县市区要依托本地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农村种养殖业及加工业基地,挂牌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实训基地,要扶持基地建设,发挥他们在残疾人培训工作中的作用。农村种养殖业、加工业等实用技术培训,原则上要在实训基地进行一段时间的实训。
三、工作要求
(一)自愿培训。残疾人培训采取自愿方式,培训对象必须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有培训需求、具有就业能力。
(二)机会均等。同一名残疾人在三年内免费培训次数不超过两次,且两次培训不在同一年内进行。
(三)分类培训。残疾人培训,要将定岗订单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已就业残疾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其中职业技能培训要留出不低于10%的指标用于稳定已就业残疾人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不低于5%的指标用于残疾人创业培训。
(四)坚持建档培训。各培训举办单位必须建立详细的学员培训档案,包括培训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学员培训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认定证书,每期培训学员集体照片。每期培训班结业后的15天内,必须将学员信息资料录入“湖南残疾人培训管理系统”数据库。
(五)坚持规范管理。1、对应当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职业技能培训,应当在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校、培训机构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应尽可能在各类残疾人就业基地、培训基地、扶贫基地进行,要让参加培训的残疾人有实践的机会。2、根据培训项目及残疾人特性,科学设置课程,作好课时安排,培训时间不能低于规定的课时标准。 职业技能培训不仅要培训专业知识,还要对学员进行法律法规、就业指导、职业道德、心理辅导方面的培训,帮助残疾人树立正确的就业观。3、坚持考核评估。委托技校、培训机构、实训基地进行的培训,要对培训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要对经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达到技能等级的要核发技能等级证书,对不合格学员进行补习直至考核合格。4、各级残联和培训机构应建立培训项目档案,对培训经费单独建账,确保专款专用,项目终结做好财务决算,各县市区残联要将决算报告书按时报送市残联群宣科。
(六)做好就业服务工作。要及时与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衔接、协调,对于符合“六补两贷一扶持”政策条件的,要将相应政策落实到位。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大就业服务力度,结合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康复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政策、落实《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和《常德市残疾人扶助办法》等,指导、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
(七)按时完成项目相关工作。为便于开展项目检查、验收和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各县市区培训项目应于2011年10月15日以前实施完毕,在10月底前自查整改、完善数据库资料并上报项目工作总结及项目资金决算报告。
四、经费来源
(一)补助标准:残疾人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原则上实行免费培训。由于财政实行省直管县制度,其培训费用由省、县两级共同分担,从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类培训资金、一般财政预算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渠道列支。省残联对培训项目给予适当补贴,其补贴标准为:职业技能培训1200元/人、实用技术培训400元/人。不足部分由县级自筹解决。
(二)本市户籍残疾人在外市或者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分散到各类技校、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本年度结业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残疾人联合会申请,按同类培训班标准给予补助,纳入本项目管理并计入年度任务。
(三)资金拨付:对各县市区残联的培训补助经费,省残联将根据 “财政省直管县”的要求,会同省财政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到位。
五、监督管理
1、市残联群宣科及市残联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将加强对各县市区培训项目的指导、督促、评估和检查工作,确保培训任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对弄虚作假、挪用培训资金的,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2、市残联将采取实地检查、电话核查、年终集中考核等方式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和绩效考评,同时将本项目实施情况列入2011年市残疾人工作量化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对任务完成好的单位适时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