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湘政办发[2005]4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市直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年审时间
2011年4月1日至5月31日。
三、年审方式及地点
1、市直行政机关、团体及事业单位,到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年审。
2、2011年市直地税代征的企业,市残联将本着“方便年审,优质服务”的原则,实行“税费同步,权限下移”的办法来委托地税部门进行残保金的年审工作。市直地税代征的企业到所属地税局进行年审。
四、其它事项
依据《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未参加年审的,按照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联系人:李德华 联系电话:7722410
杨岱林 7703559
常德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一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