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18年常德市残疾人教育就业宣传文体工作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残联:
现将《2018年常德市残疾人教育就业宣传文体工作绩效评价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2月28日
2018年常德市残疾人教育就业宣传文体工作绩效评价方案
根据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2018年度湖南省残疾人教育就业工作绩效评价方案》(湘残教就字〔2018〕1号),结合本市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客观公正、突出重点、鼓励创新、结果导向。
二、范围内容
区县市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托养、宣传文化、体育工作。主要考核日常事务管理、年度重点工作执行、工作创新与特色等三个方面。另增设加分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常德市残疾人教育就业宣传文体工作绩效考核评分表》(附件)。
三、方法步骤
市残联依据实名制数据库、日常工作台账记录、审阅资料、实地抽查、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区县市相关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逐项评分。
区县市残联于11月25日前完成绩效考核自评工作,并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向市残联群宣科报送有关材料。书面报送材料包括本年度区县市教就工作绩效考核自评分表及年度工作总结,同时还要报送与附件考评内容、计分办法相对应的佐证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等次确定及评估结果运用
(一)等次确定。考核得分≥90分的,为A等;90分<考核得分≥70分的,为B等;考核得分<70分的,为C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价等次直接定为C等:
1.教就工作(本级)严重违纪违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经审计部门审计、财政部门绩效评估、巡察部门巡察,认定教就工作资金被挤占、挪用的;
2.经抽查,发现高中及以上阶段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扶持、阳光增收、贷款贴息、残疾人托养等数据不真实,真实率lt;85%的;
3.没有报送书面评价材料的。
(二)评估结果运用。(1)向区县市残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反馈,并报市残联党组理事会;(2)对评定结果将以通报形式适时予以下发;(3)与所辖区县市综合考核等次比例挂钩。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工作绩效管理是加强公共支出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推动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托养、宣传文体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区县市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本方案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抓手来实施。
(二)认真组织。各区县市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制定好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过程中,要以绩效评价方案为准绳,高标准,高质量,注重做好资料的积累、收集和汇总,工作做在平时。同时,对已完成的每项工作,要注意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修正。
(三)严格要求。各区县市在考核自评时要严密组织,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凡需要提供佐证资料的,必须提供,否则,将按零分计评。自评结果要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严禁弄虚作假、刻意拔高。
附件
常德市残疾人教育就业宣传文体工作绩效考核评分表
区县市残联(章)
类别 | 考评内容 | 分值 | 计分办法 | 自评 | 评分 | |||
日常事务 管理 6 分 | 1.年度工作要点、半年及年度群宣工作总结 | 2 | 按时报(2)、未按时报(1)、不报送(0分),每少一样扣0.5分 | |||||
2.上年度事业统计(教就工作)快报、台账、年报 | 2 | 按时完成且质量高、无需修改数据的(2);需重新修改数据的,每返工1个数据,扣0.5分,扣完为止。不按时报的,不计分. | ||||||
3.政令畅通 | 2 | 上传下达顺畅快捷,突发临时交办事项及时回应落实。以平常记录为准,凡出现拖沓或未完成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年度重点工作执行情况88分 | 一、阳光成才 | 13 | ||||||
1.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 | 2 | 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0.5);及时录入数据库(0.5);在市级以上媒体有宣传报道(1)。 | ||||||
2.省特教中专招生 | 2 |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2)(以学校实际录取人数为准,每少招生1人扣1分,扣完为止) | ||||||
3.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 | 2 | 有包含工作安排、检查督导、宣传和社会反响等内容的图片、总结(2) | ||||||
4.残疾人学生资助 | 3 | 协同有关部门在媒体或学校进行了政策宣传(1.5);在本级残联服务大厅或其它明显位置有助学政策宣传内容(0.5);经查证出现弄虚作假或资金未按规定发放到位的,每1例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 ||||||
5.残疾考生招录工作 | 1 | 组织媒体宣传并协助落实申请合理便利措施(0.5),及时上报本年度残疾学生报考及录取情况总结(0.5)。 | ||||||
6.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 3 | 开展电子商务、创业提升、订单式、盲人按摩、高技能人才等培训,县市区残联培训总人数达到本辖区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数的6.5‰(3),按完成率计分。 | ||||||
二、阳光增收 | 41 | |||||||
残疾人就业创业 | 18 | |||||||
1就业扶贫基地建设 | 1 | 开展县级就业扶贫基地建设,有方案、认定文(1),按实建数/应建数*2计分。 | ||||||
2残疾人创业扶持 | 3 | 资金及时发放到位,无冒领、挪用现象(1);开展创业扶持评比、表彰(1);开展创业典型宣传并上报典型材料(1)。 | ||||||
3辅助性就业 | 1 | 开展辅助性就业试点工作,有试点方案(0.5)确定辅助性就业试点机构(0.5)。 | ||||||
4按比例就业 | 2 | 本地区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公示(在残联网站上公示不算)(1);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法治宣传(1)。 | ||||||
5、
残 疾
人 就 业 服 务 |
实名制管理 | 4 | 残疾人就业实名制数据录入率达100%(0.5);新增培训录入(0.5);新增就业数据录入(0.5);有培训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录入(0.5)。上述4项按考核日数据,每完成1项任务指标计0.5分,未完成直接计0分;积极协助省、市残联做好真实性抽查工作(0.5)。实名制录入工作态度端正,录入进度按照季度节点分解部署到位(1.5)。 | |||||
就业指导 与服务 | 3 | 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1);为登记求职者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开发就业岗位、发布求职招聘信息、举办招聘会,组织残疾人转移就业,推进居家就业和就近就便就业,就业中心具备并能提供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用人单位指导等功能服务,活动组织经常,有计划、有成效(1);做好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按规定时间将相关信息录入实名制系统,保证70%以上的就业率(1)。 | ||||||
职业技 能竞赛
| 2 | 积极选派选手参加全市职业技能竞赛(1);在全市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成绩情况(1)。 | ||||||
盲人按摩 | 1 | 按时足额缴纳省盲人按摩学会会费、积极参加学会活动(1) | ||||||
残疾人扶贫就业成果展 | 1 | 积极组织残疾人企业参加成果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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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扶贫 | 23 | |||||||
1精准施策 | 4 | 制定本地区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1);制定年度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计划(1);③开展扶贫工作调研,有调研报告(1);残疾人脱贫攻坚纳入本地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会议及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等专题研究(有会议纪要或主要负责人批示)(1)。 | ||||||
2阳光增收计划 | 5 | 足额完成任务、台账录入及时(2);配套资金足额,拨付及时(1)(以资金拨付凭证和财政审计等监管报告和反馈意见为依据);项目县市区有项目宣传报道(1)。 | ||||||
3连千村帮万户扶贫工程 | 4 | 年初有连村帮户方案(1);建有帮扶对象台账,措施精准到户,结对明确到人(1);党员干部全部进村入户,全年集中帮扶活动不少于3次(1);年末有全市的工程执行报告(1)。 | ||||||
4电商扶贫专项行动 | 2 | 有工作方案和资金安排(1);举办有电商培训(0.5);建立有示范点(0.5)。 | ||||||
5残疾妇女手工制作扶贫专项行动 | 2 | 制定有手工制作具体工作方案(0.5);举办有手工制作培训(0.5);建立有示范点(1)。 | ||||||
6阳光致富示范户、带头人评选表彰 | 2 | 开展阳光致富示范户、带头人评选表彰(1);配合开展市级阳光致富示范户、带头人推荐(0.5);在本地主流媒体开展典型宣传,本地区宣传的典型人数不少于阳光增收计划对象数的2%(0.5)。 | ||||||
7扶贫服务 | 4 | 配合参加2018年湖南网购节活动(1);举办县级残疾人扶贫创业成果展或在县级电商扶贫专区设置残疾人扶贫创业成果专区(1);开展残疾人精准脱贫政策宣传和扶贫日系列活动(2)。 | ||||||
三、阳光家园 | 14 | |||||||
托养服务 | 10 | |||||||
1阳光家园托养任务 | 4 | 完成省下达的本地区指导性任务(2),按完成率计算得分;建立托养对象评估、筛选制度(1);有托养任务的县残联有投入资金到托养项目(1)。 | ||||||
2托养机构建设 | 1 | 建立至少1家经县级残联认定的寄宿制或日间照料机构(1)。 | ||||||
3托养服务质量监管 | 3 | 对本地区托养机构等级评定建立了制度并开展评定(1);按照居家托养服务规范及相关规定,开展居家托养服务绩效评价(1)。对本地区托养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测(1)。 | ||||||
4托养服务活动 | 2 | 组织参加省、市级托养服务主题活动(1);县级组织托养对象开展竞赛、展示等活动2次以上(1)。 | ||||||
社会保障 | 4 | |||||||
1残疾人两项补贴 | 2 | 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对象认定,无查证属实的信访案件,违纪违规认定案件查证1件扣1分,扣完为止(2)。 | ||||||
2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 | 2 | 及时办理残疾人纳入低保、兜底保、单独施保、社保补贴等政策性信访件(2)。无正当理由不办理或办理不及时的,每件扣1分,扣完为止。 | ||||||
四、宣传文化 | 15 | |||||||
1、宣传工作 | 10 | 按照年初下发的《常德市残联2018年宣传工作考评细则》予以打分 | ||||||
2、文化工作 | 5 | 积极组织开展“文化周”活动,完成作品推选上报任务(1);组织开展文化进家庭“五个一”活动(1);积极选拔优秀文艺苗子,编排优秀文艺节目,参加省、市残联举办的文艺汇演活动(3) | ||||||
五、体育工作 | 5 | 积极主动配合市残联组团参加省残运会(2);做好省、市参训运动员的后勤保障工作(2);按要求建立1家社区健身示范点(1) | ||||||
工作创新 5 分 | 特色创新工作 | 5 | 教就工作经验在中国残联系统会议、省委省政府或省直相关部门的综合性会议作典型经验介绍;培养、推荐的残疾人典型(教就工作方面)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上政府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表彰奖励;教就工作受到市级以上两办通报表扬;率先落实国家及省相关政策,取得重大工作突破或出台在全省有推广价值的创新举措;承办省残联、市残联交办的竞赛、全国(省)性会议或其他重大活动的;被考评组确认为重大特色或创新的工作。前三项单项最多不超过0.5分,后三项单项最多不超过1分,满分3分。 | |||||
加分项目11分 | 1.省特教中专招生 | 1 | 鼓励各地超额推荐符合质量要求的生源入学。每超额1人,加0.25分,最多1分。 | |||||
2.增加服务供给 | 2 | 残疾人托养、创业扶持、阳光增收计划,在市级任务的基础上,县级安排资金,有一项增加服务供给量超10%加0.5分。 | ||||||
3.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 | 1 | 在乡镇及以下地区开展农村残疾人托养试点。 | ||||||
4.媒体宣传 | 3 | 工作经验、做法和典型成效被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求是》杂志、《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湖南日报》、湖南电视台等中央、省主流媒体报道,中央级媒体每篇加0.5分,省级媒体每篇加0.3分,最多加2分。在省残联举办的好新闻评选活动中获金、银、铜奖的,每篇分别加0.5、0.3、0.2分,最多加1分。 | ||||||
5.文体工作 | 3 | 选送的运动员、文艺作品在省以上赛事中取得金、银、铜奖的,分别按每枚0.5、0.3、0.2加分,最多加3分。 | ||||||
总分 | 110 |
注:凡以系统数据为计分依据的,以2018年11月30日下午5时30分的数据为基准数据,即表中所指考核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