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开展省级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阳光致富带头人”评选推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残联:
根据省残联文件精神,现将《常德市开展省级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阳光致富带头人”评选推荐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常德市开展省级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阳光致富带头人”评选推荐活动实施方案》
常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常德市开展省级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阳光致富带头人”评选推荐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发挥典型示范效应,通过宣传助推作用,引导广大农村贫困残疾人正确领会党和政府扶贫开发政策部署,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克服“等、靠、要”思想,坚定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二、活动范围
开展了农村贫困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项目的 9个县市区,评选推荐对象为纳入“阳光增收计划”项目的残疾人。
三、活动时间
2018年4月1日——4月30日。
四、评选标准
1、“阳光致富示范户”:参加实用技术培训、接受残联提供的技术指导、生产发展扶持等服务,参与“种养加”及设施农业项目,实现就业增收,家庭人均年收入在8000元以上的残疾人家庭。
2、“阳光致富带头人”:带动和帮助10户以上残疾人家庭实现阳光增收脱贫或3户以上残疾人家庭实现阳光致富的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
五、推荐名额
每个单位每类推荐数量各2名。
六、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谋划,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按时保质圆满完成。
2、认真摸底。及时将评选标准下发到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3、广泛宣传。要利用电视电台、报刊杂志以及网站、微信等媒介的作用,广泛发动,对评选推荐上来的先进典型给予大力宣传,通过活动的开展,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良好社会氛围,助力残疾人脱贫攻坚。
4、优中选优。要严格标准,对基层推荐上来的典型要进行复核,力争做到优中选优,确保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