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18年度残疾人创业扶持任务的通知
各区县市残联:
根据省残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残疾人创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残联字〔2015〕9号文件)精神和市残联2018年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18年残疾人创业扶持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任务分配
2018年,全市计划扶持226名残疾人自主创业,具体任务指标附后。
二、扶持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已创业残疾人:
1.在就业年龄段内(男16-59岁,女16-54岁)、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
2.创业组织为依法取得相关证照、稳定经营3个月以上且登记成立时间在2年以内的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非法人组织。或者为2018年度县级以上残联组织评定的阳光致富示范户、阳光致富带头人(年龄上限可放宽至65岁)。
联合创业的,残疾人所占资产份额(股权比例)不得低于51%。跨地区创业的,由残疾人创业所在地残联负责实施。
(二)下列对象优先纳入:
1.建档立卡残疾人;
2.零就业家庭残疾人;
3.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
4.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残疾人毕业生;
5.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
6.残疾人阳光致富带头人。
(三)下列对象不予纳入:
1.五年内受到残联组织创业扶持已达到2次的;
2.申请创业扶持同时又在其他机构就业的。
三、经费统筹
省、市、县三级扶持。省残联按照省直管县、湘西自治州所辖县市10000元/指标、其他县市区6000元/指标的标准给予扶持,市残联重点对“七区”残疾人自主创业者按10000元/指标的标准给予扶持,县市区残联要给予配套资金扶持。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实施要求。各区县市要充分总结往年残疾人创业扶持工作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扶持形式、提高扶持实效,深入推进残疾人创业扶持工作。
(二)加大公示力度。各区县市创业扶持情况要在本级残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本级须公示创业扶持任务分配及对象条件,区县市残联须公示创业扶持对象基本情况。
(三)规范上报材料。各区县市于2018年10月30日前将残疾人创业扶持方案、项目执行报告和扶持创业成效明显的2个典型材料上报市残联群宣科,格式见湘残联字〔2015〕9号文件。
(四)强化指导服务。在向扶持对象发放扶持资金的同时,各区县市应重视并加强创业指导服务,通过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等方式,切实帮助扶持对象解决创业过程中金融信贷、场地技术、能力提升、市场拓展、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对创业带动就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作为“残疾人新增就业任务”完成数,录入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管理系统。
(五)加大宣传力度。重视创业典型培育,及时开展典型评选与表彰,多形式宣传创业典型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引领、带动更多残疾人创业致富。
联系人: 市残联群宣科 张景斌
联系电话:0736-7896161 15616629533
地址:武陵区滨湖路861号 邮编:415000
邮箱:1821666921@qq.com
附件:2018年度常德市残疾人创业扶持项目计划分配表
2018年3月12日
附件:
2018年度常德市残疾人创业扶持项目计划分配表
区县市名称 | 创业扶持 | |
扶持人数(人) | ||
武陵区 | 12 | |
鼎城区 | 25 | |
津市市 | 9 | |
安乡县 | 18 | |
汉寿县 | 23 | |
澧 县 | 33 | |
临澧县 | 14 | |
桃源县 | 31 | |
石门县 | 31 | |
市本级 | 40 | |
合 计 | 236 |
常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