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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18年度残疾人创业扶持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0 信息来源:市残联群宣科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县市残联:

    根据省残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残疾人创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残联字〔2015〕9号文件)精神和市残联2018年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18年残疾人创业扶持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任务分配

2018年,全市计划扶持226名残疾人自主创业,具体任务指标附后。

二、扶持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已创业残疾人:

1.在就业年龄段内(男16-59岁,女16-54岁)、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

2.创业组织为依法取得相关证照、稳定经营3个月以上且登记成立时间在2年以内的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非法人组织。或者为2018年度县级以上残联组织评定的阳光致富示范户、阳光致富带头人(年龄上限可放宽至65岁)。

联合创业的,残疾人所占资产份额(股权比例)不得低于51%。跨地区创业的,由残疾人创业所在地残联负责实施。

(二)下列对象优先纳入:

1.建档立卡残疾人;

2.零就业家庭残疾人;

3.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

4.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残疾人毕业生;

5.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

6.残疾人阳光致富带头人。

(三)下列对象不予纳入:

1.五年内受到残联组织创业扶持已达到2次的;

2.申请创业扶持同时又在其他机构就业的。

三、经费统筹

省、市、县三级扶持。省残联按照省直管县、湘西自治州所辖县市10000元/指标、其他县市区6000元/指标的标准给予扶持,市残联重点对“七区”残疾人自主创业者按10000元/指标的标准给予扶持,县市区残联要给予配套资金扶持。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实施要求。各区县市要充分总结往年残疾人创业扶持工作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扶持形式、提高扶持实效,深入推进残疾人创业扶持工作。

(二)加大公示力度。各区县市创业扶持情况要在本级残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本级须公示创业扶持任务分配及对象条件,区县市残联须公示创业扶持对象基本情况。

(三)规范上报材料。各区县市于2018年10月30日前将残疾人创业扶持方案、项目执行报告和扶持创业成效明显的2个典型材料上报市残联群宣科,格式见湘残联字〔2015〕9号文件。

(四)强化指导服务。在向扶持对象发放扶持资金的同时,各区县市应重视并加强创业指导服务,通过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等方式,切实帮助扶持对象解决创业过程中金融信贷、场地技术、能力提升、市场拓展、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对创业带动就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作为“残疾人新增就业任务”完成数,录入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管理系统。

(五)加大宣传力度。重视创业典型培育,及时开展典型评选与表彰,多形式宣传创业典型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引领、带动更多残疾人创业致富。

联系人:  市残联群宣科            张景斌

联系电话:0736-7896161          15616629533

地址:武陵区滨湖路861号         邮编:415000

邮箱:1821666921@qq.com

 

附件:2018年度常德市残疾人创业扶持项目计划分配表

 

                              2018年3月12日

附件:

2018年度常德市残疾人创业扶持项目计划分配表

区县市名称

创业扶持

扶持人数(人)

武陵区

12

鼎城区

25

津市市

9

安乡县

18

汉寿县

23

澧  县

33

临澧县

14

桃源县

31

石门县

31

市本级

40

合  计

236

 

常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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