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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残暖人心,博爱铸和谐

发布时间:2018-03-12 信息来源: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浏览次数: 【字体:

残疾人是需要被关怀和帮助的社会特殊群体,近年来,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紧紧围绕国家、省、常德市、津市市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助残扶弱为其应当肩负的社会责任,立足本职,尽职履责,依法维护残疾人利益,将做好残疾人工作作为其实现服务社会创满意工作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有力地推动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该队先后荣膺“全国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全省公安机关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常德交警支队“学、树、兴、推、创”活动雷锋号单位”、“市政法委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五星级政法单位”等荣誉,并多次受到津市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得到广大群众一致好评。

一、关爱残疾民警、残疾退休人员。“用‘关爱’体现队伍温暖”是该队强化队伍建设,增强履职能力,提升公安交警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公信力和队伍形象的重要举措之一。多年来,该队一直将传递爱心,帮扶残疾民警、残疾离退休人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方面是为残疾民警提供了合适的工作岗位,并为残疾民警建立了健康档案,每年定期组织进行身体检查。另一方面号召全体民警、职工及时关心、密切关注残疾民警思想动态、工作状态、生活情况等,力所能及地帮助残疾民警、残疾退休人员解决思想、工作或生活上的困难,并鼓励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积极勇敢地生活。

为切实将助残扶残工作落到实处,该队坚持多年积极开展助残日活动,大队长带头看望慰问残疾民警、残疾退休人员,对他们嘘寒问暖,与他们交心谈心,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逢年过节,该队工会长期坚持组织对困难残疾民警、残疾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活动,为他们送去米面粮油等物资,送上组织的温暖,让爱心汇成一股涓涓细流,源远流长。

二、立足本职,帮残扶弱。服务人民创满意是该队积极开展公安交管工作的一个重要目标,多年来,该队将助残扶残工作积极纳入到服务创满活动之中。大队领导以身作则,带头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传递爱心,关爱社会残障人士。通过在大队网站上进行助残扶残思想宣传动员,党支部活动、工会活动、政治学习等形式,在全队上下积极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助残思想,发扬“理解、尊重、关心、帮助”的助残精神,形成了“尊重残疾人、关心残疾人、帮助残疾人、服务残疾人”的良好风气。

该队全体人员立足本职工作,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帮扶残疾人。2014年12月,残疾人姜某载着自己八十来岁的老母亲,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不慎与年轻女子周某无证无牌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姜某的母亲和周某均不同程度的受伤。该队民警赶到事故现场调查后认定双方都有责任,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年轻女子周某是一位尿毒症患者,家庭经济困难,而事故另一方姜某因身患残疾,家庭经济也十分拮据。考虑到事故责任双方的困难实际,该队主动为其申请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金,承担了全部医疗费用2000多元。对因交通事故不幸致残的群众,该队积极伸出援手。2012年度该队着手处理的一起交通事故中,灵泉乡年轻小伙田某不幸因交通事故造成四级伤残,丧失了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连结婚不久的年轻妻子也弃他而去,不堪重创的小伙万念俱灰。得知田某的情况后,该队高度重视,大队领导带头多次看望、慰问田某,给他做思想工作,帮助他重新树立了生活的信心。并为田某主动联系灵泉乡政府,为他争取到了政府最低生活保障,还力所能及地帮助田某解决了一些生活上的困难。据不完全统计,仅2014年一年,该队就为因交通事故不幸致残又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群众垫付医疗费用20余万元。

该队民警、职工在执勤巡逻时,还主动推车助残,搀扶盲人过马路,尽心尽力为社会残障人士服务。

三、志愿服务,传递爱心。作为政法干警中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警种之一,该队致力于关爱和服务社会,特别是对社会残弱群体。该队成立了青年干警志愿队伍,每逢3.5学雷锋日、重大节假日都会组织开展关爱残弱群体活动。集中组织青年干警深入养老院、社区看望慰问残疾老人,帮他们打扫庭院、陪他们聊天解闷,主动为他们送上一份爱心与关怀。同时,该队还大力开展了“助残日”、“金秋助学”等志愿活动,2014年度该队走访保河堤大山村、柏枝林社区,慰问贫困残疾村民、居民10余户,发放慰问金1万多元,帮助社会残弱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此外,该队还积极联系津市团市委,组织、培训青年志愿者在城市主要交通路口进行文明交通劝导的同时积极开展扶残助残活动,帮残疾人指路,送残疾人回家,让爱心在细微处发芽,在平凡中传递。

关爱和扶助残疾人,是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继续发扬“助残扶残”的优良作风,立足本职工作,尽职履责,继续用真心关爱和帮扶社会残弱群体,为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社会成果不懈努力,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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