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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发布时间:2017-07-06 信息来源: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残联印发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和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残联财税联合下发的湘财综[2016]46号文件要求,年初我会与市财政、市地税部门联合下发了常财综[2017]22号文件,对我市残保金征收工作的征收主体、征缴流程、计费依据等都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和任务。今年来我中心积极与地税部门协调配合,截止6月底全市地税征收残保金1689万,完成全年任务数的75%,市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核定企事业单位70家,征收残保金837万,完成全年任务数的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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