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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政府专题研究残疾人工作

发布时间:2008-08-19 信息来源:市残联 浏览次数: 【字体:
  4月6日上午,桃源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残疾人工作。会上,县残联理事长刘运秋汇报了全县残疾人工作,提出了亟待解决的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增加康复经费等问题。会议在充分肯定县残联过去一年工作的同时,形成了四项决定:一是同意县残联搬迁,单独组建院落。将原国土局院子转让给县残联,楼房面积1200M2,院落约6亩。二是增加康复经费投入。在原有康复经费的基础上,县财政今年再增加10万元。三是新增工作人员人头经费。将残联工作人员经费由过去自收自支改为财政全额拨款,新增工作人员人头经费15万元。四是确保残疾人“应保尽保”。将肢残贰级以上、盲人、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等特困残疾人优先纳入“低保”或“五保”。
                           (桃源县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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