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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提前完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任务

发布时间:2008-08-19 信息来源:市残联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来,汉寿县严格落实《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湖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暂行规定》,精心组织,严密安排,狠抓协调,确保了征缴工作的平稳推进。截止10月底,由财政代扣、地税代征保障金130万元,提前完成市残联下达的征收100万元的任务。一是抓责任。县残联与财政、地税等部门一道认真研制征收工作方案,做到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时限明确。二是抓年审。县残联组织精兵强将,对全县所属行政、企事业单位进行了逐项逐单位的审核,做到了“三清”,即编制数量清,残疾人上岗人员清,征缴保障金的数额清。并准确地向财政、地税部门提供了相关数据。三是抓督促。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县政府先后3次召开专题调度会,部署工作,明确进度,确保征收任务圆满完成。
                              (汉寿县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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