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护城乡残疾人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
2004年武陵区护城乡被列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乡镇。三年来,护城乡在开展合作医疗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急残疾人之所急,想残疾人之所想,解残疾人之所忧,有效地维护了残疾人参与、享受农村合作医疗的权益。目前,全乡163名残疾人纳入了农村合作医疗范围,其中79户特困残疾人家庭免费纳入,为31名残疾人支付医疗费用2万多元,有效缓解了残疾人就医难、治病难的现状。其主要做法是:
1、宣传发动不忘残疾人。为了在试点中不将残疾人落下,该乡党委、政府从关心爱护残疾人入手,明确了1名乡领导专抓全乡残疾人合作医疗,并将残疾人参与合作医疗的情况纳入对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量化考核体系。同时,注重发挥乡、村干部,特别是村残协主席的作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入户宣讲政策,做到“三个讲清”,即讲清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好处;讲清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方式、办理程序、缴费标准;讲清残疾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有何优惠照顾。使新型合作医疗这一惠民政策做到妇孺皆知,人人明白,为全乡农村残疾人参加合作医疗打造无障碍通道。
2、落实政策不落残疾人。2004年7月以来,该乡先后出台了《护城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护城乡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政策性文件。按照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区、乡和个人按3:1:2,分别出资15元、5元和10元,所筹资金设立专户,由乡合作医疗办公室专款专用。针对有特殊困难、持有《低保证》、《五保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79户残疾人家庭,采取由村集体买单的办法,个人自费部分全部由村集体负担。同时,乡村两级还及时将合作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上门告知残疾人家庭,并将费用结算到人到项。由于政策标准透明,群众有效监督、政策管理到位,赢得了残疾人的信赖与满意,全乡残疾人家庭一次参与到位。
3、热情服务让惠残疾人。针对残疾人行动不便、操作流程不熟悉等实际,该乡一方面设立残疾人专门服务窗口,另一方面组织流动服务小组,专门为残疾人办理有关手续。针对合作医疗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该乡还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最大限度的让惠于残疾人。聚宝村10组精神病患者肖冬婆,2005年11月病情发作被送进市康复医院,因该院不属定点医疗机构,一般不予报销医疗费用,但考虑到肖家经济困难,该乡特事特办,按照合作医疗有关补助标准,一次为其报销医疗费用近1000元。
(武陵区残联)
1、宣传发动不忘残疾人。为了在试点中不将残疾人落下,该乡党委、政府从关心爱护残疾人入手,明确了1名乡领导专抓全乡残疾人合作医疗,并将残疾人参与合作医疗的情况纳入对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量化考核体系。同时,注重发挥乡、村干部,特别是村残协主席的作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入户宣讲政策,做到“三个讲清”,即讲清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好处;讲清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方式、办理程序、缴费标准;讲清残疾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有何优惠照顾。使新型合作医疗这一惠民政策做到妇孺皆知,人人明白,为全乡农村残疾人参加合作医疗打造无障碍通道。
2、落实政策不落残疾人。2004年7月以来,该乡先后出台了《护城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护城乡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政策性文件。按照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区、乡和个人按3:1:2,分别出资15元、5元和10元,所筹资金设立专户,由乡合作医疗办公室专款专用。针对有特殊困难、持有《低保证》、《五保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79户残疾人家庭,采取由村集体买单的办法,个人自费部分全部由村集体负担。同时,乡村两级还及时将合作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上门告知残疾人家庭,并将费用结算到人到项。由于政策标准透明,群众有效监督、政策管理到位,赢得了残疾人的信赖与满意,全乡残疾人家庭一次参与到位。
3、热情服务让惠残疾人。针对残疾人行动不便、操作流程不熟悉等实际,该乡一方面设立残疾人专门服务窗口,另一方面组织流动服务小组,专门为残疾人办理有关手续。针对合作医疗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该乡还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最大限度的让惠于残疾人。聚宝村10组精神病患者肖冬婆,2005年11月病情发作被送进市康复医院,因该院不属定点医疗机构,一般不予报销医疗费用,但考虑到肖家经济困难,该乡特事特办,按照合作医疗有关补助标准,一次为其报销医疗费用近1000元。
(武陵区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