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积极贯彻落实《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
基层残疾人组织是残疾人工作的基础,是为广大残疾人服好务的重要平台。
武陵区自2004年开始着手抓残疾人基层组织工作,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六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残联的支持下,通过区残联和各乡(镇)、街道残联的共同努力,全区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全面夯实,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由同级政府发文任命,村、社区残协主席以及专职委员全部到位,工作责任明晰,基层工作力量得到充实。
目前,该区的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均达到了七个基本要求:一是有机构,二是建立了助残志愿者联络站(点),志愿者助残活动有声有色,三是有一个残疾人活动室,四是有一条残疾人工作标语和一块宣传栏,五是基本情况、工作制度上墙,六是有一套完备的工作资料和台帐,七是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创特色工作。
今年,该区按照中残徉下发的《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抓巩固和完善,抓提质和升级,要求各乡(镇)、街道残联,社区和村残协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5月底区残联将进行全面交叉检查。为此,该区进一步明确了五个100%,即:专职委员配备率100%,残疾人基本情况清楚率100%,助残志愿者参加人数达标率100%,各类工作职能职责明确率100%,宣传牌上墙率100%。
武陵区残联人联合会
201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