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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出台残疾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补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0-12-13 信息来源:市残联 浏览次数: 【字体:
  12月9日,鼎城区召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动员大会,大会宣布:对农村低保户中的重度残疾人,区政府代其缴纳全部每年最低档次的养老保险费。至此,鼎城区重度残疾人完全享受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补助政策,该政策将使全区1万多名残疾人得到实惠。

    根据补助政策,从2011年起全区已办证的一、二级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区人民政府全额补助,经费从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已办证并享受农村低保的一、二级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按照《鼎城区新型农村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执行,由区政府代其缴纳每年最低档次(100元/年)的养老保险费,经费由区财政解决。以上两项补助采取先缴纳后补贴的办法落实。

  鼎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0年12月13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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