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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残联将实行残疾儿童首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1-03-01 信息来源:市残联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准确掌握014岁儿童发生残疾的基本情况,为残疾儿童的预防、医疗、康复和教育工作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从今年41日起,鼎城区将实行014岁残疾儿童首报制度。该制度规定,各乡镇及区级各康复医疗机构,在首次诊断或发现有视力障碍、听力语言障碍、肢体功能障碍、智力障碍、精神障碍、多重障碍的残疾儿童时,应立即将所掌握的情况上报到区残联康复中心,区残联再针对不同残疾儿童的不同康复需求有效地开展功能补偿、医疗救助和康复训练等工作,确保残疾人儿童受到快捷、优质的康复服务。(鼎城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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