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成功创建“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
我市全省残疾人康复示范市培育活动于2009年12月启动,2010年10月经过全市各单位的自我创建、自我评估,以及常德市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区)培育活动领导小组实地复查、专家评议、集中整改和社会公示等程序,湖南省残联确认津市市达到全省残疾人康复示范标准。
我市创建全省残疾人康复示范市工作具有以下特点:
一、科学决策 落实保障
2009年,我市被确定为创建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候选市,津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筹规划、科学布局,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创建初期,我市建立起三级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管理网络,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干部身先士卒,深入一线督导创建工作。
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市政府按人口总数每人不少与0.2元的标准落实了创建工作经费。2009年至今,市残联拨出35万元,市财政拨出6万元用于创建工作。通过追加财政预算,争取上级支持和社会募捐等方法,争取社区康复建设和康复经费,保障了创建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部门分工 形成合力
残联、卫生、民政等市直相关单位和部门形成创建共识,高标准规划、严要求执行,以社区康复站为骨干,以康复中心为社区康复资源中心,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全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
我市依托辖区卫生服务机构,成立了5个技术指导中心和1个辅助器具服务供应站,广泛开展技术示范,人员培训,医疗康复训练及咨询转介工作。其中依托中医院爱尔眼科技术指导服务中心技术力量,为全市653名视力残疾人接受筛查,免费为142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依托社区卫生服务资源,建立康复服务网络,我市共有5个康复服务中心22个残疾人康复室,基层卫生机构“六位一体”职能日趋完善。依托市精神康复医院,创办精神康复托养中心,全方位为精神病康复者提供过渡期的住宿及康复服务,为精神病人开展知识与技能培训、工疗、农疗、娱疗和心理疏导等康复活动,使病情稳定的康复者经过治疗后回归社会,过上正常生活。依托市康复中心,组织听力、言语、智力残疾儿童和自闭症、脑瘫儿童到专业机构进行早期干预和康复训练,1053名残疾儿童得到重点康复救助。此外,我市还设立了家庭康复点,为有需要的残疾人提供免费上门康复服务,实现“服务到家庭”。
三、规范管理 按需康复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创建工作的要求,我市配齐了康复技术指导员、管理员和协调员,并按市康复办制定的《社区康复培训工作计划》,举办了3期约350人次业务培训,安排康复员到市康复中心培训见习45天,组织专职委员会培训约150人次。
组织康复管理员全面开展普查,认真做好康复需求筛查和评估工作,为社区康复工作提供准确依据。根据残疾人家庭经济情况和实际需求,与挂设各个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卫生院、医疗室等单位联系,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转介服务。
为使社区康复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使所有残疾人按需康复,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津市市残疾人优惠政策暂行规定》,《津市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的通知》,《津市市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等系列政策,市残工委根据市情制定“十项优惠措施”帮助残疾人康复。
四、重力创建 成效显著
通过创建,我市建立健全了各级康复服务机构和社区康复服务网络,扩大了康复服务覆盖面,提高了康复水平和服务质量。目前,我市共建立了5个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8个残疾人康复室,14个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康复器材配置率均达到100%。 筛查出3263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并为他们建立了康复档案,定期为他们提供各种形式的康复服务,残疾人及其亲友满意率超过85%。
两年来,我市共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提供手术147例,为全市1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送医送药,为31例重症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住院系统治疗,组织社区320名盲人开展了定向行走训练,开展0—6岁儿童抢救性康复,为5名脑瘫儿童进行免费康复训练,为6名聋儿免费安植耳蜗,协助10名聋儿家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对22名智力残疾儿童进行语言交往、生活自理等能力的康复训练,对643例肢体障碍者进行运动功能等方面的训练,为21例大小腿缺肢者安装了普及型假肢。(津市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