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采取有效措施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训练
2013年,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继续列入湖南省十项民生工程之一。汉寿县残联高度重视,积极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对0mdash;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目前,免费康复训练的25名残疾儿童受到良好训练,全县“抢救性”工作取得很大进展。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广泛宣传,提高知晓率。4月上旬,在汉寿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和县残疾人工作会议上,县领导对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工作做了专门的动员和布置。我县将这项工作列入汉寿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在“助残日”等重大活动期间,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和社区宣传栏等广为宣传,增强社会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唤醒残疾儿童家长早知情、早参与。
二是认真筛查,规范审批。摸底、筛查、审批对象,是实施项目的基础。按照0mdash;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对象5条标准,汉寿县残联做到“三个到位”:一是调查摸底,0mdash;6岁残疾儿童登记到位。全县组织残联干部、村(社区)康复协调员,走村入户,逐个登记,为近百名0mdash;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登记造册。二是初筛检查,解释到位。组织残疾儿童到当地医院进行初检填表,对不符合标准的,说明原因,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三是复查确定,审批到位。按照市残联规定的时间,统一输送到各定点机构,由专业老师进行复查,拟定预定对象。通过监护人申请,乡镇(区)、县残联审查,签署意见,最后由市残联批准,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实施康复训练。
三是增加财政预算,保证项目经费。为落实项目经费,汉寿县残联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加强部门协调,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县财政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增拨该项目配套经费近2万元。(汉寿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