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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残联认真执行区委区政府“三个一律”、“六个严禁”规定

发布时间:2013-07-04 信息来源:市残联 浏览次数: 【字体:

  在鼎城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改进领导干部作风 “三个一律”规定和改进干部作风“六个严禁”规定》的通知后,鼎城区残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制定三项举措来贯彻执行这两项规定。

 

  一是认真传达学习。区残联6月28日召开全体干职会议,逐项学习领会“三个一律”、“六个严禁”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自觉使“三个一律”“六个严禁”成为领导干部工作中恪守遵循的行为准则。并把通知印发到党组成员,同时采取张贴的形式告知全体干部职工。
  二是抓好自查自律。会党组结合通知精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把自查自律作为学习、落实的主要内容,坚持结合学、反复摆,自己查、互相帮,带头改、重点纠的原则。会党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组成员要搞好对照检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提出改进措施,带头签订《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和《承诺书》。

  三是坚决贯彻执行。成立区残联“三个一律”、“六个严禁”工作督查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理事长文海燕同志组长,党组副书记、副理事长杨志涛同志和纪检组长聂仁作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建立督查机制,落实责任,定期开展督查,对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认真核查处理,对顶风违纪的行为从严查处。(鼎城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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