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出台残疾人医保参保资助政策
从9月19日召开的桃源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获悉,全县残疾人享受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资助。残疾人中的特困人员(原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户中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百岁老人、孤儿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资助标准为180元/人;重度残疾人持证对象参保个人缴费部分资助50%,资助标准为90元/人;其他持证残疾人参保个人缴费部分资助60元/人。以上资助对象身份属性有重叠的就高享受一项资助政策。据估算,全县残疾人医保参保资助金将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