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启动“残疾人两项补贴”清理认定工作
2018年7月6日下午,在县人民政府四楼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根据(湘民发﹝2018﹞2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经县民政、财政、残联三部门专题研究,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下发安民发﹝2018﹞15号文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清理认定工作正式启动。
此次清理认定工作的目的:1 、残疾人证发放是否精准。对已发放的残疾人证进行全面清理和识别,特别是残疾程度与评定的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在县卫计部门指定的医院重新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重新办理“残疾人证”。
2 、享受“ 两项补贴” 对象是否精准。重点排查已领取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和护理津补贴的残疾人是否叠加享受“两项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和残疾特困人员是否叠加享受“两项补贴”;残疾孤儿是否叠加享受困难生活补贴;对符合享受条件但未享受两项补贴或者残疾人等级未鉴定导致“应补未补”的,由残疾人自愿申请按程序纳入补贴范围。
3 、补贴是否按标按时发放。是否按照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要求,“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 55 元以上(含 55 元)。从 2018 年 8 月起,根据审定的名单及时发放“两项补贴”资金,确保在每月10日以前将本月的“两项补贴”发放到位。
4 、信息公示是否到位。是否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和补贴对象公示工作,公示率是否达到 100%。公示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并及时更新。
通过全面清理认定,把“两项补贴”工作作为帮扶残疾人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以抓“两线合一”(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的力度来抓“两项补贴”工作。对不符合享受“两项补贴”条件的,坚决清退,停止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