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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为残疾人献爱心”募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14 信息来源:市残联 浏览次数: 【字体:

常残工委[2013]8号签发人:朱晓平

常德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我为残疾人献爱心”募捐活动的

通知

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常各单位:

  为了在全市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奔小康步伐,根据省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市政府2005年第3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决定于今年8月中旬至9月下旬在市直单位和中央、省属驻常各单位开展两年一次的“我为残疾人献爱心”募捐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募捐时间

  8月15日开始,9月30日结束。

  二、募捐对象

  市直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其干部职工,中央、省属驻常单位及其干部职工。

  三、募捐原则

  募捐活动按照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进行。建议捐款数额:单位捐赠500mdash;1000元;一般干部、职工每人50元;处级干部每人100元;厅级干部每人200元。

  四、资金管理和使用

  本次活动所募资金由财政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为残疾人办实事。资金使用接受市纪委的专项审核和社会监督。

  五、要求及交款办法

  1、此次募捐活动,各单位务必加强领导,召开动员会议,层层宣传发动,采取有效措施,抓出成效。活动结束后,将在《常德日报》上公布各单位捐赠情况。

  2、募捐活动由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各单位募捐活动由该单位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统一组织。按要求收齐捐款后,统一交纳到市助残募捐办。助残募捐办公室设市残联(滨湖路861号),联系电话:0736-77278247896161;联系人:童琼湘、高金枝。捐款汇入市财政局设立的募捐活动专用帐户,全称:常德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mdash;005040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常德武陵支行,帐号:1908070229024593157

  2013年8月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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