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常德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绩效考核》的通知
各区县市残联,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残联、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残联:
现将《2017年度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7月3日
2017年度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绩效
考 核 方 案
为促进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两个体系”建设,确保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省残联《关于印发lt;2017年度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绩效考核方案gt;的通知》(湘残康字(2017)9号)、市残联等4部门《关于印发lt;常德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gt;的通知》(常残通字〔2017〕17号)、市残联办公室《关于印发lt;2017年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要点gt;的通知》(办字〔2017〕1号)等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分级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注重实效。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康复工作日常事务管理、年度重点工作执行、特色工作与宣传三个方面,具体内容和标准详见《2017年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绩效考核细则》(附件1)。
三、考核方法
(一)分级负责。参照《2017年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绩效考核细则》,对县市区残联进行考核。
(二)评分办法。1.区县市残联自评,向市残联报送有关资料和佐证材料。2.日常评议。市残联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对区县市残联康复工作进行督查,掌握第一手资料、核实有关情况和数据。3.综合评价。市残联根据各地上报的资料,结合日常督查、委托第三方调查等掌握的情况及相关台账和数据库,对各区县市康复工作情况进行逐项评分和综合评价。
(三)资料要求。各区县市残联应于12月1日前完成对本级绩效考核自评,并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将以下资料报送至市残联康复科:
1. 本年度区县市残联康复工作自评得分表及自评报告;
2. 《2017年全市县市区残联康复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汇总表》(附件2);
3.与评定内容、计分办法相对应的佐证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音视频资料报送电子版)。
四、等次确定及结果运用
(一)等次标准。综合得分≥90分的,为“一类”;70分≤综合得分<90分的,为“二类”;综合得分<70分的,或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三类”:1.结合平日工作督查和检查,发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管理系统有关数据虚假,任意一项数据真实率lt;85%的。2.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3.残疾人康复机构发生安全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4.没有完成省残联脱贫攻坚康复目标任务的。
(二)结果运用。1. 向区县市残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反馈,并报市残联党组、理事会; 2.对评价为一类的,通报表扬;3.作为下一年度分配康复项目和康复资金的重要因素。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康复工作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各区县市残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从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各个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要认识到开展康复工作绩效考核是加强残疾人康复资金管理、提高康复工作效能,推动康复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创新评价办法,通过绩效考核促进本地区康复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区县市残联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精心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并在实施绩效考核的过程中,注重平时对工作检查、督促,及时提醒、及时指导。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纠正。
(三)确保客观公正。在考核评价时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统一标准,公平公正。各项评分要有据可查、经得起有关方面的质疑和检验。考核评价结果要经过主管领导的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并及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发现弄虚作假的,扣减该当地绩效考核得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 2017年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2.2017年全市县市区残联康复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汇总表
附件1
2017年度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绩效
考核细则
区县市残联(章)
类别 | 评定内容 | 分值 | 计分办法 | 评分 | ||
日常事务 8 分 | 一、基础管理(8分) | |||||
1.本县2017年康复工作安排部署 | 6 | 本市州召开了2017年度康复工作会议(2),年初有制定2017年康复工作要点(2),年末有工作总结(2)。 | ||||
2.工作效能 | 2 | 上传下达顺畅,书面交办事项按时办结、网络通知事项及时回应(2)。 | ||||
年 度重点工 作88分 | 二、康复政策的制定和落实(7分) | |||||
1.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 | 5 | 2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落实好(5);部分项目落实(2);没有落实(0)。 | ||||
2.纳入医改领导小组 | 2 | 市残联进入本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2),否则,不记分。 | ||||
三、康复服务体系(9分) | ||||||
1.县残疾人康复中心 | 4 | 有机构有人员编制(4);有机构无人员编制(3);有人员编制无机构(2);无机构无人员编制(0)。 | ||||
2.县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 | 3 | 有机构有人员编制(3);有机构无人员编制(2);有人员编制无机构(1);无机构无人员编制(0)。 | ||||
3.民办康复机构 | 2 | 通过政府购买残疾人康复服务,支持民办康复机构发展(2),否则(0)。 | ||||
四、康复人才培养(12分) | ||||||
1.实名制培训 | 4 | ①按要求选派人员参加省各类培训班(2)。②举办市级康复培训(2)。③资格认证班每1名学员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 | ||||
2.技能大赛 | 6 | 在全省第二届智障与孤独症康复人员技能大赛中,每个类别在1-5名记3分,6-10名记2分,11-14名记1分。 | ||||
3.科研项目 | 1 | ①申报并获得立项(1);②申报但未获得立项(0.5);③未申报(0)。 | ||||
4.康复工作队伍 | 1 | 康复工作者队伍勤政廉洁(1),出现不廉洁现象(0)。 | ||||
五、精准康复服务行动(50分) | ||||||
1.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 4 | ①时间。5月31日前出台(2);5月31日-6月30日出台(1);7月1日后出台(0)。②发文单位。市政府发文(2);增加发文部门(1)。 | ||||
2.联县督查活动 | 8 | 完成目标任务并形成可推广经验(8);基本康复服务比例gt;55%(6);基本康复服务比例gt;40%(4)。在考核中每出现一个排名18-23名的扣2分。 | ||||
3.工作要求 | 8 | 5月1日前规范印制《精准康复服务手册》(2),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2),所属各县精准康复服务小组队伍健全(2),按精准康复工作流程开展康复服务(2)。 | ||||
4.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 | 5 | 按要求及时高效使用,资金效益好(5)。改变部分资金使用用途扣2-4分,在规定的期限未使用扣2分。 | ||||
5.配套经费 | 3 | 按覆盖人口计算:人均投入≥1元(3);1元lt;人均投入≥0.5元(2);0.5元lt;人均投入≥0.3元(2);人均投入lt;0.3元(0)。 | ||||
6.定点康复机构 | 8 | ①基本建设。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包括工作计划、安保制度和安全预案等(2),否则(0)。按照国家专业标准设置相应的功能用房、必备的设备、工具和玩教具(3),否则(0)。②质量控制。使用规范的康复教学方法,有详细的课堂教学效果评估制度,充分展现医教结合体系的康复效果(3),否则(0)。 | ||||
7.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2 | 开展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否则不记分。 | ||||
8. 工作重点 | 4 | ①完成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任务数(2),②完成建档立卡贫困精神残疾人精准康复扶贫任务(2),虚报任务数(0)。 | ||||
9.本年度事业统计(精准康复服务管理系统等) | 4 | 按时完成且质量高、无需修改数据(4);需重新修改数据,每返工1个数据,扣0.2分,扣完为止;不按时报(0)。 | ||||
10.重点康复项目 | 4 | 积极参与“万人复明计划”“天使助行”“启聪扶贫计划”“假肢矫治手术”“省福彩脑瘫救助”等项目(3),辅助器具流动车作用发挥较好(1)。 | ||||
六、社区康复(6分) | ||||||
1.社区康复站 | 2 | 30%以上的社区、村有社区康复站(1),社区康复示范站作用发挥明显(1)。 | ||||
2.社区康复协调员 | 2 | 所辖50%以上的村(社区)有专兼职的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1)。开展社区康复协调员持证上岗(1)。 | ||||
3.家长学校 | 2 | 普遍开展残疾人家长学校工作(2)。 | ||||
七、残疾预防(4分) | ||||||
1.普及知识 | 2 | 采用多种形式,发布残疾预防信息,宣讲残疾预防知识,广泛开展残疾预防“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2)。 | ||||
2.监控网络 | 2 | 建立新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2)。 | ||||
康复宣传 4 分 | 八、康复宣传(4分) | |||||
康复宣传 | 4 | 本级①在县级媒体和市、中、省残联网站有10篇以上关于康复工作的新闻宣传报道(2),同一主题同一时间段在不同媒体发表的按1篇计算,少1篇扣0.2分,扣完为止。 ②在“爱耳日”、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重点康复项目等活动中注重宣传、及时报送信息(2),一次不及时报送信息扣0.5分,扣完为止。 | ||||
总 分 | 100 | |||||
加分 项 | 特色工作 | 4 | ①康复工作经验在中国残联系统会议、省委省政府或省直相关部门(含省残联)的会议作典型经验介绍。②培养、推荐的残疾人典型(康复工作方面)受到国务院及相关职能部门、中国残联表彰奖励。③率先落实国家及省相关政策,取得重大工作突破或出台在全省有推广价值的创新举措。④工作经验、做法和典型成效被新华社、人民日报,湖南卫视、湖南日报等中央和省主流媒体报道。单项记1分,记满为止。 |
注:①表中评定对象凡未特别指明的,专指区县市残联。②凡以数据库为计分依据的,以2017年11月30日下午5时30分的数据为基础数据。③县级及以上媒体包括县级以上广播电台,日报、晨报、晚报、都市报,电视台及前述媒体所办的新媒体。④分值相同时,按加分项分值先后排名。
附件2
2017年各县市区残联康复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汇总表(样表)
残联(章) 填报日期:
单位 | 综合得分 | 排名 | 单项得分情况 | |||||||
基础管理 | 康复政策 | 服务体系 | 人才培养 | 精准康复 | 社区康复 | 残疾预防 | 特色工作 | |||
***县残联 | 97 | 1 | ||||||||
***县残联 | 96 | 2 | ||||||||
填报说明
1.综合得分是对区县市该表8大项康复工作综合评分,评定标准各地可结合实际另行制定;
2.根据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总分相同时以精准康复得分高低排序,不得并列排名;
3.此表将作为市残联确认区县市康复工作综合评定的主要依据。
主管领导签字: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