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省政府确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55元”列为2018年全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为确保全面完成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根据省政府有关要求和省绩效评估办公室的具体部署,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到55元,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可以在此基础上提高补助标准。补贴发放实现应补尽补,动态管理。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的认定。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湖南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湖南省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规范申办程序。
自愿申请。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窗口填写提交《湖南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资料报送县市区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县市区残联将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同级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三)规范补贴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前;特殊情况下,可以按季度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由财政部门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通过惠民补贴“一卡通”拨入残疾人账户。
三、工作要求
(一)出台政策。市州、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出台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实施方案。
(二)严格进度报告制度。从4月份开始,按月逐级上报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填报《湖南省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表》(附件2),市州民政局必须于每月25日前将汇总情况上报至省民政厅。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州、县市区民政、财政部门和残联组织要加强联合督查,及时推进和督促资金发放,确保发放及时准确,确保抽查率50%以上,并指导和督促乡镇和村入户核查见面率达到100%。
(四)开展实地检查验收。12月上旬,市州、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对重点民生实事的检查验收工作。12月中下旬,省绩效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全省所有重点民生实事进行检查验收。省民政厅将每季度通报实施进展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督查,对资金发放不及时、补贴对象不准确的单位,将通报当地政府。
四、加强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成立由唐白玉同志任组长,杨薇、庄大力、谭奇元等同志为副组长,李鄂辉、黄卫、阳庆云等同志为成员的残疾人两项补贴联合小组。联合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由李鄂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合小组负责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工作督查和统筹协调,向社会公布“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监督电话(省民政厅0731-84502246,省残联0731-84619526),接受社会的咨询和举报。各级民政、财政、残联也要成立相应联合小组,公布本级和上级的监督电话,加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领导、组织、实施和督导。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地要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按时发放到位。中央和省财政对全省平均按55元/月的50%给予分档补助,采取“预拨+结算”的方式下达,各地不得因结算原因影响资金发放。
(三)加强信息管理。省级于2018年5月底前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各级民政、残联要明确专人负责系统操作,并负责督导乡镇(街道)在7月底前将享受两项补贴的人员信息录入管理系统。
(四)切实明确责任。民政部门主要职责是做好两项补贴对象审批、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有机衔接。
财政部门主要职责是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两项补贴财政补助资金。
残联组织主要职责是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工作,严把残疾人证发放关,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身份进行审核并及时报送至同级民政部门审定,按月将残疾人异动信息报送同级民政部门备案。
各级民政、财政、残联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两项补贴政策的落实,圆满完成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任务。
(五)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及时组织学习培训,全面掌握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精神和内容,正确组织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残疾人。要充分考虑残疾人获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采用灵活多样形式进行宣传解读,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了解基本申领程序和要求。要及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释工作,协助残疾人便捷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目标分解表
2.湖南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表
附件1
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
单位公章:
实事 项目 | 目标任务 | 备注 (对相关责任单位核对意见) | |||||||||||||
长沙市 | 株洲市 | 湘潭市 | 衡阳市 | 邵阳市 | 岳阳市 | 常德市 | 张家界市 | 益阳市 | 郴州市 | 永州市 | 怀化市 | 娄底市 | 自治州 |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不低于80元/人*月 | 不低于55元/人*月 | 不低于55元/人*月 | 不低于55元/人*月 | 不低于55元/人*月 | 不低于55元/人*月 | 不低于55元/人*月 | 不低于55元/人*月 | 不低于55元/人*月 | 不低于55元/人*月 | 不低于55元/人*月 | 不低于55元/人*月 | 不低于55元/人*月 | 不低于55元/人*月 |
无意见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不低于120/人*月元 | 不低于55元/人*月 | 不低于60元/人*月 | 不低于55元/人*月 | 不低于55元/人*月 | 不低于55元/人*月 | 不低于55元/人*月 | 不低于55元/人*月 | 不低于55元/人*月 | 不低于55元/人*月 | 不低于55元/人*月 | 不低于55元/人*月 | 不低于55元/人*月 | 不低于55元/人*月 |
无意见 |
附件2
湖南省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表
市州 | 县市区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
补助标准 | 发放时间(按月/季/半年) | 发放总人次 | 发放总金额 | 补助标准 | 发放时间(按月/季/半年) | 发放总人次 | 发放总金额 | ||||
其中:市县自行扩面人次 | 其中:市县自行扩面人次 | ||||||||||